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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证合一”后苏州企业税务新设、变更、注销流程有什么?

发布日期: 2022-09-16 栏目: 公司注销

“三证合一”后苏州企业税务新设、变更注销流程有什么?以后税务登记就取消了吗?“三证合一”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,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还是有的,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个窗口受理,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,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之后同样具备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的法律地位与作用。下面博文小编为此整理了关于三证合一后的苏州企业税务新设、变更、注销流程总结。
一、自2022年10月1日起,本市新设企业、农民专业苏州社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由工商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并核发“一照一码”的营业执照,企业领取载有18位的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营业执照后,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,也不再领取《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二、新办企业报到采取"全区通办模式":即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需办理涉税事项时,可以持“一照”所在住所地任一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补录、核定税种,划分主管税务机关等报告业务。当企业无应税行为,无需办理涉税事项时,可暂不办理国税报到事宜。
三、个体工商户、其他机关(编办、民政、司法等)等主体暂不纳入“三证合一”办理范围,仍需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领取“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:
已实行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,应向国税、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,填写清税申报表。
那么在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清税申报受理之后,企业清税申报信息的同时也要交也另一方税务机关,国税、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。等清税完成后,受理税务机关会依据国税、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统一清税证明,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办理后续工商注销事宜。
五、未领取“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:
过渡期间未换发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,税务机关会根据原规定来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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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有什么 税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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